法律分析:
兵员预征就是就是征召预备役士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优先审批定兵之外,还享受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此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