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如果侵权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一、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起诉讼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受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应当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了这个法定期间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驳回起诉,这个法定期间叫做诉讼时效。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比如某个消费者在商店购买了一辆新出厂的自行车,使用半个月后,在一次骑车途中因自行车前叉断裂,从自行车上摔下来,造成脑震荡。在这种情况下,此消费者在出事后的两年内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自行车厂赔偿损失。但如果他在两年之后起诉,法院就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二、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