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房协议并不是产权认定书。产权的认定以产权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协议是否可以办理产权
只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是不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首次办理产权证需要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四)其他必要材料。
共有产权人是否可以签拆迁协议
共有产权人可以签拆迁协议。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见,有权签订拆迁协议的人为房屋产权人,所以共有产权人可以签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书是否由共有产权人签订
拆迁协议书是由共有产权人和拆迁人共同签订的。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共有产权人也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有共有产权人的,拆迁协议书由共有产权人和拆迁人共同签订。
法院能认定拆迁协议是否有效吗
法院能认定拆迁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合同)是否有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订立协议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且一致;三、协议的内容是否具体,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四、协议是否不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拆迁补偿共有产权怎么认定
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补偿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间仍可成立共有关系。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即要求产权调换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对共有的全部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对要求货币补偿的部分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