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子法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1、种子法的赔偿规定需要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形。如果是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二、农民种子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即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友好磋商解决纠纷;
2、协调解决,即由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出面主持公道,在当事人资源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解决纠纷;
3、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即依据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事先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资源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种子纠纷提请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从而解决纠纷;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虽有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双方都不愿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调节或者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