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不能开通网上银行。未满16岁中国公民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开户,需要由法定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关系证明(监护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成年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包含双方信息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等其他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监护人可以代理办理银行卡(借记卡)和信用卡的附属卡(年满13周岁以上),但不能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和信用卡。我国银行基本统一规定,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未满18岁的客户需由监护人代理办理。因此,可让父母帮忙去开通网上银行。所以年满十六周岁,完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任意国内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流程如下: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要开户的银行;在大堂经理的协助下,进行申请表的填写;将身份证、申请表一同递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密码输入和签名,即可。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