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
一、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均可以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工资、奖金;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主要包括:
(1)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