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包括未如实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虚假出资等。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首先由公司进行催告,若是在期限内没有补足出资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二、公司抽逃股东出资应该怎么办?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依法采取如下措施:一、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二、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三、公司可催告返还出资,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三、股东被开除需要补偿吗
股东不是公司的员工,股东是不能像员工一样被开除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除名股东具有重大过错,如果他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除名错误,该除名给他造成损失,则股东有权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