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业家庭户口是指这个户口簿上的所有成员都是农业户口;家庭户口,是与集体户相对应的一类住户所登记的户口类型。农业家庭户口构成和居民户口家庭户构成相同,包含居民户口家庭户。但是区别于前者是农业产业属性;而农业家庭户和居民户口家庭户均由直系亲属组成,以亲属关系为依托,来源单一,关系亲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