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你堂哥同意,你可以代为上诉。在收到一审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向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