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先到民政部门申请协议离婚,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离婚30天之后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其民政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其相关规定。
一、夫妻长期冷战是不是应该离婚
夫妻长期冷战是否离婚由双方意愿和情况而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二、涉及离婚必须要的证件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以下两个情况的,其两种离婚方式的具体需要的证件如下:1、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等证件;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对于诉讼离婚,其当事人带离婚起诉状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其当事人要携带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证件。
三、离婚登记撤销的程序
离婚登记撤销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通常是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其离婚登记的申请。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我国民法典对离婚手续进行了新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因有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内夫妻双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若是冷静期过后夫妻没有前往办理离婚,则视为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