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提起诉讼,不需理会原告的起诉或法院是否合并审理。被告不出庭或委托代理出庭应诉可能导致不利判决。被告可上诉一审判决,原告应准备瑕疵判决、解决方案、新证据等,并按时出庭。原告是提起诉讼维护权益的人,被告是被指控或指明侵犯原告利益的人。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被告起诉原告可以吗?
可以提起诉讼,你不用理会原告的起诉,也不用理会法院会不会合并审理,你只需要做自己的事,自己去起诉就好了。
原告起诉被告被告不去法院可以吗
法律只要求被告应当亲自出庭或者委托代理出庭应诉,但没有规定被告不出庭或不委托代理出庭的行为性质。但实践中,被告不亲自出庭或者不委托代理出庭应诉的,法院可能会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
二、被告上诉原告怎么办
上诉权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作为一审的原告,如果一审被告上诉,可以做以下准备:
第一、针对一审判决中的判决,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第二,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作为新的证据二审中提交;
第四,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遵守法庭秩序。
三、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原告是由于自己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执,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受理,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开始的人。被告是指原告声称侵害了他的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原告与被告是相对称而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一个是告人;一个人被人告的
原告: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原告。
被告:被告是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在民事案件中,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结语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律程序中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原告作为诉讼的发起方,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解决方案。被告则应当亲自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一方不满意一审判决,都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尊重法律程序。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