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6元。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且津贴、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不纳入最低工资中。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调整为2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