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后两个月之内结案,最晚不超过三个月。
公安立案后一般会先进行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要拘留的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该案件的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立案流程有: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及时处理。
综上所述,审查起诉阶段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但是只能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然后检察院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