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刑法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一、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即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销售或者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但擅自超计划生产、超范围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二、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罪会被怎么判刑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处罚量刑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行为而致使窃听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
三、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