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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需要去派出所改户口本吗

2023-10-02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离婚之后户口本可以改,也可以不改。,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之后户口本要分开,需要带上原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归谁;,2.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3.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离婚后户口本需要改离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事由引起户籍登记簿登记信息变动的,应当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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