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根据约定内容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抚养费应在成功办理离婚手续后就开始给了,并且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原则上是要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夫妻双方在子女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时离婚,但是有工作和收入来源,能维持日常生活的,非抚养方可以停止给抚养费,即视实际情况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