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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房产证加女方的名字合法吗?

2023-10-04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合法有效的。这是一种婚前赠与行为,可以分为婚前赠与和婚前赠与。婚前有条件的赠与,是指在缔结婚姻的前提下,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婚前无条件的赠与,一旦财产权交付,不能要求返还。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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