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扣可以成立受贿犯罪,量刑标准如下:
1、犯受贿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拿回扣构成受贿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拿回扣的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受贿罪)。
2、客观上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须达到成立受贿犯罪所要求的数额。
4、拿回扣以受贿论处的主观要件,与普通受贿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