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有且只有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
因此,夫妻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
一、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都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当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方面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可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二、孩子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
孩子哺乳期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即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查,看女方是否有过错,比如女方生育的孩子是不是男方的、婚姻之间是否出现了第三者、或者是否有家庭暴力,情况危及到另一方或者小孩安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