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的认定,主要是看提出赔偿的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以下行为: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行为的发生;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破裂的后果。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