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公司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提供的赔偿条款不合理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要求其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违约费用。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无理拒绝、迟延赔付或提供不合理的赔偿方案,被保险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违约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计算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没有约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计算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拖延赔偿。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应当按照保险金额增加支付保险金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迟延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预先确定的按照违约程度计算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在同一事件中,被保险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险合同的,有权按照约定在不超过实际损失的限度内向各保险人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交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无理拒绝、迟延赔付或提供不合理的赔偿方案,被保险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违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