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的条件:
1、放弃继承权属于具有放弃继承权主体资格的特定继承人;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继承人。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余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为有效;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收回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经分割,遗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不允许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