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有15个,具体有:
(一)买卖合同
(三)赠与合同
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五)租赁合同
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承揽合同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九)运输合同
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十)技术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十一)保管合同
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十二)仓储合同
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费的合同。
(十三)委托合同
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十四)行纪合同
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十五)居间合同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有名合同区分于无名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民法典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例如对旅游合同来说,其中包含了运输合同、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多项有名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类推适用这些有名合同的规则。
二、有名合同的划分
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民法典》所确定的有名合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确定《民法典》没有规定的类型,也属于有名合同,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司法解释也可以确定有名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先是在经济生活中使用,开始在法律上属无名合同,司法解释对其名称予以认定并确认相应规则时就构成了有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