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十六类主要包括缝纫用品。 本类尤其包括: 拉链。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种小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某些特种针(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三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