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意外摔伤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有所不同。新农合可以报销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等费用,而新农合报销范围则为统筹范围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也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段计算,有最高限额。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并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法律分析
在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若因务农导致损伤,根据比例可报销相关费用。但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选择医保报销。而如果损伤是由于第三人造成,例如撞伤等,责任划分后,由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一、摔伤是否可以报销以及报销的范围
意外摔伤新农合可以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二、扩展资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日前要求,今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
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结语
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新农合可以报销因务农导致的损伤费用。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时,应选择医保报销。而如果损伤是由于第三人造成,例如撞伤等,责任划分后,由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同时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30元。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也进行了调整,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