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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公司要做什么

2024-05-04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一、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需要的资料如下:

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7、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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