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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区别

2024-05-07 来源:易榕旅网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于:

(1)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

(2)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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