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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特性有什么

2024-05-07 来源:易榕旅网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物权、不可分的担保权利,只有与其标的物有关的债权存在时才能产生。留置权人有权在债权获得清偿前留置全部标的物。(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

(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留置权人有权在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全部标的物。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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