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
生考注册 会计师没 有免考科 目,根据 规定,取 得高级会 计师、高 级审计师 、高级经 济师、高 级统计师 或者经济 学、管理 学和统计 学相关学 科副教授 、副研究 员以上高 级技术职 称人员可 以免试专 业阶段任 意一门科 目。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免试科目条件
注册会计师免试科目条件介绍如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考考试科目
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中的一门考试科目,这个考试科目需是免考人员专长的考试科目。并且,免试的考试科目长期有效,但是不得提出变更免试考试科目。
申请免试科目流程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定要确保其真实性。地方办一定要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