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自诉案件 不收取 诉讼费 。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 代理 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
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