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再次起诉离婚时的六个月期限以及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及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分析
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再次起诉时的六个月期限: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开始,或者从人民法院裁定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间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一、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下法律不允许离婚?
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拓展延伸
有什么情况不能上诉离婚的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结语
再次起诉时的六个月期限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开始计算,若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