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个税大病医疗范围 法律问题

2024-05-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一、恶性肿瘤;二、尿毒症;三、重症肝炎;四、脑中风;五、急性心肌梗塞;六、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七、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