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老婆出轨离婚时需协议处理财产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出轨方属于过错方。如果负债时由一方签字,但事后另一方表示认可,该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存款比例分割,汽车与房产则可以约定一方享有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若老婆出轨导致离婚,则财产及债务应当首先协商处理。如果是存款,则可以协商约定分割比例;如果是汽车或房产,则可以协商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出轨方属于过错方。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负债时由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另一方以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认可该债务,则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