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医保报销过程中需要了解三个基本概念: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三者的区分如下:
医保统筹支付
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无需另外支付,但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还要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和不同级别的医院,每一类所对应的标准都不同。
个人自付
指医保政策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通常由自付一和自付二构成。自付一是医保起付线以下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自付二是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耗材)里医保报销以外的部分,其中:药品目录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由医保100%报销;乙类药医保根据不同药品报销60%-90%。
个人自费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统筹支付”是医保可以报销的范围,“个人自付”指医保政策范围内需要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自费”是完全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医保是“保”而不“包”,了解医保知识,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利用医保帮我们省钱。
综上所述,医保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是有区别的:个人自付是指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准予支付的医疗费用中由参保者个人承担的比例。个人自费是指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