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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票个人自付什么意思

2024-05-3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医院发票上的自付是指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金额。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是指救助对象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额后剩余的医疗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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