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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章斧子是管制刀具么?

2024-05-31 来源:易榕旅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于对交通事故现场收集证据、勘验的目的,可以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举措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置。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置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章》的有关规章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举措,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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