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类的收据。
医疗收费票据指的是门诊或出院的病人在进行医疗结算后,医院所给的收款凭证。在进行医保报销的时候,一般分为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这三个部分,门诊会比其它两项报销的金额要少一些,报销比例在一半以下;住院或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在70-80%左右。
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医院发票属于行政事业类的收据,有专门的票据样式,只能由医院开具。
医疗收费票据属于发票的范围,可以入账和报销。
医院收费的票据可以当成发票,上面盖有财政部监制章印,可以当成入账和报销的合法凭证。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八条:
医疗收费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确定具体联次。医疗收费票据的规格、式样等由财政部商卫生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