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直生育津贴这件事情 《 郑州 市职工 生育保险 办法》规定, 生育险 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围产保健)、生育 医疗费 (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根据规定,郑州市职工 医保 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顶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不管实际花费高于还是低于顶额标准,最多按顶额标准支付。 而对于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也就是说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最多可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如果属于正常分娩,那么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021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21元/例。如果属于异常分娩(难产),那么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021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021元/例。对于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需要补充的是,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 的费用中,生育津贴占的比重非常大。因此,切不可忽略这一项。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 女职工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 产假 期间由领取 工资 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无论生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但随着 晚婚晚育 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生育一孩都在晚育范围,所以能享受到180天的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二孩不算晚育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