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将被以妨碍公务罪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的处罚。对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将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替他人驾照销分的行为,妨碍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还不利于公安机关通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教育交通违法者。这是违法行为,被查到的话按妨碍公务罪处理。
"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目前我市交警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前来办理违章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人证一致",一旦发现有一人处理多台车违章,交警部门将立刻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拓展延伸
驾驶员违规扣分制度的处罚细则是怎样的?
驾驶员违规扣分制度的处罚细则是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而定的。根据交通法规,各种违规行为都会被相应地扣除驾驶员的分数。例如,超速、闯红灯、酒驾等严重违规行为会被扣除较多的分数,并可能面临罚款、暂扣驾照、行车限制等处罚措施。而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如停车违规、未系安全带等会被扣除较少的分数,通常只需要缴纳罚款。具体的处罚细则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以避免扣分和相关处罚。
结语
代人受过行为妨碍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也不利于公安机关对交通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碍公务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的处罚。因此,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参与代人受过的违法行为,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建议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免扣分和相关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