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工商局办理即可。 需要携带: 1、本人 身份证 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 房屋租赁合同 或者 房产证 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 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 民事责任 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