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即使女方没有抚养权,但仍享有探视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女方是可以将孩子带过来的。在处理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时,应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同时,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尊重其识别和判断能力,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尽可能让子女与其喜欢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女方没有抚养权能否把孩子带过来
1、女方没有抚养权,但是享有探视权,双方协商一致是能把孩子带过来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变更抚养权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由于抚养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数是中小学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读书和生活的开支将越来越大,所以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不能忽视抚养人的经济条件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在变更抚养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十周岁,此时被抚养人一具备一定识别和判断能力,应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在条件允许时,尽可能让子女与其喜欢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在母亲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孩子的居住安排?
在母亲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处理孩子的居住安排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最佳利益原则。首先,父母应协商并尽力达成共识,以确保孩子的福祉和稳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庭将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学校情况等,以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共同监护、访问权或独立监护权。无论结果如何,孩子的利益应始终放在首位,确保他们能够与双方父母保持联系,并得到适当的关爱和支持。
结语
在母亲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处理孩子的居住安排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最佳利益原则。父母应协商并尽力达成共识,以确保孩子的福祉和稳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庭将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学校情况等因素,以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共同监护、访问权或独立监护权。无论结果如何,孩子的利益应始终放在首位,确保他们能够与双方父母保持联系,并得到适当的关爱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