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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2024-03-23 来源:易榕旅网

辞职后,能否提出住房公积金,要看户籍是否与住房公积金相符。如果当前户籍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能提取。如果目前的户籍与冻结的住房公积金不一致,但在同一行政区划内的,不能提取,但可以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区之间调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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