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应适用于城乡。乡镇建筑规模小、标准低,但本标准的日照、通风、采光、隔声等规定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标准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