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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房子过户给儿媳离婚归哪个

2024-03-18 来源:易榕旅网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上可知,如果婆婆的赠予行为有明确规定只赠予儿媳一人的话,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予该人,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就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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