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单位应按工龄赔偿,一年工作应有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未经培训或转岗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赔偿标准按月平均工资三倍,不超过十二年。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三种方式。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可不赔偿,依法解除应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金,违法解除应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办?
单位应该依照工龄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公司工作一年应该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若未经过培训或转岗,无正当理由而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行为,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若未经过培训或转岗,无正当理由而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行为,解雇方应该依照工龄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公司工作一年应该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
1、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3、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三、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单位单方面解除,还在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三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行为,应按工龄进行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公司工作一年应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商解除。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若不符合岗位要求,不需要赔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应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