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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的管辖权

2024-03-14 来源:易榕旅网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一、侵犯名誉权立案管辖怎么确定

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二、怎样收集侵害名誉权证据

侵害名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权纠纷之诉,然后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向法院提交法院立案庭经过受理再审查之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就会给予立案,然后就需要去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开庭审理,然后再判决。遇到被侵犯名誉权首先要收集侵权人侵犯名誉权相关证据,证据如下:

(一)收集被侵权证据有: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二)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证据:

1、名誉受到损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三)选择受理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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