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管辖分为基层、中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和本辖区重大影响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及争议解析
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限。其适用范围涵盖了诉讼主体、案件类型、地域等多个方面。在实践中,对于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适用常常存在争议。其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涉外案件的管辖权,涉及跨国、跨区域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成为争议焦点;其次是与专门法院的关系,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可能由专门法院管辖,如知识产权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最后是与异议的处理,当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法院需要进行合理解释和决策。综上所述,对于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及争议解析,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等多方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审判。
结语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权范围广泛,涵盖了诉讼主体、案件类型和地域等多个方面。在实践中,涉外案件、与专门法院的关系以及异议处理等问题常引发争议。为确保公正、合理的审判,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等多方因素。只有在权衡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保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及争议解析达到最佳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