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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要如何处理配偶名下的房产?

2024-03-17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离婚后涉及到配偶名下的房产处理,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夫妻一起处理,离婚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同时,应当注意到法律上存在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未经法院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屋,除一方能够证明是其个人财产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夫妻分割财产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分割财产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分割财产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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