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起来并不困难,前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携带这些证件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在办理完毕准迁证后,再去迁入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如果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3、当拿到了户口变动的,就可以去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即可。
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要进行跨区迁移,还需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