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不足,特委托甲方代办房屋抵押业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房屋抵押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用位于共
平方米的房产作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乙方共贷款
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年,实际贷款数额及贷款期限由银行定夺,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该房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费,均由乙方负责(具体数额以发票为准)。
四、协议签定当日乙方需付甲方元定金作为启动资金。
五、本业务总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
。乙方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当日,乙方需付清甲方所有服务费。
六、办理时间为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个工作日。(银行有特殊情况和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除外)。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已交定金但中途提出不办的不退定金,所发生的评估费、保险费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提供的贷款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资料虚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因个人信用问题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乙方所付的定金不予退回。
4、若乙方贷款未获银行批准,甲方退回乙方所付定金(不计付利息)。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定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方可生效。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